考试考核办法

《画法几何建筑制图》作为精品课程,为使该课程考试达到预期的目的,提高考试的质量,从下面四个方面制度化,规范化。

、命题原则

1.命题必须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以选定的教材为主要参考材料。考试所涉及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能力不能超出大纲中规定的教学内容的范围和教学的水平层次。

2.试题内容不能违背画法几何与建筑制图的概念和原理。

3.试题的取样应有代表性。样本要能够体现测试的内容范围与要求,有较大的覆盖面,同时也要能够使各部分内容各占适当比例,并注意考查画法几何与建筑制图课程内容中的重点部分。

4.试题的数量要恰当,既要使大部分考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答,又要使他们感到时间并不十分充裕。

5.试题的难度要合适。试题的难度必须适合大多数被测试者的水平,要按由易到难的顺序编排试题,使按顺序的各题难度构成一个合适的坡度。

6.各个试题之间应保持相互独立。不要使一个试题的解答对另外一个试题的解答有暗示作用。

7.试题一般应有多种解法。要使某些试题有较好的解法,让部分被试者能充分展示他们的创造性思维能力。

8.试题的表述必须清楚明白。试题中用词不能模棱两可,文句要简明扼要,示图图形要正确,对解题要求的叙述必须准确、明了。

9.题型应多样。要有一定数量的客观性试题,也应有作图、识图类试题,各类题型所占的比例应恰当。

10.评分标准应合理。试题的解答过程是可以量化的,其量化尺度是通过评分标准给出的,命题应用有利于制定清晰可辨、公平合理的评分标准。

二、认知水平要求

认知水平根据画法几何与建筑制图的目标划分为“识记、领会、简单应用、综合应用”四级水平。考试的试题应按照这四级学习水平进行命题。

 

三、试题类型要求

若全卷以100分计,则客观性试题应不超过40分;客观性试题可以每小题2-3分计。

本课程主要采取闭卷考试形式。采用考教分离,集体阅卷的方式评定成绩。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考试试卷及试卷答案见word文档《画法几何与建筑制图》试卷及试卷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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